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宁教学〔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019年3月8日
附件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宁教学〔2016〕36号)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不断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学院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动脑能力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进入我院学习,营造职业技能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重大事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就处)、考试考核工作组、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和安全保卫工作组。其具体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考试招生前期宣传工作;(2)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3)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4)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咨询问题;(5)负责协调工作方案与计划的落实。
2.考试考核工作组(1)负责职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2)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3)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4)负责阅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的统计;(5)负责试题传递、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3.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1)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2)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监督检查;(3)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4)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投诉反映的问题;(5)负责招生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
4. 技术保障工作组(1)负责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正常运行;(2)负责数字广播系统正常运行,设置考试期间铃声;(3)负责考试用计算机软硬件正常,按照考试要求安装所需软件,负责巡查考试机房;(4)负责考试期间全院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工作;
5. 后勤保障工作组(1)负责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和调运;(2)负责考试期间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 (3)负责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4)负责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饮食;(5)负责考试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6)负责搞好校园卫生,保证校园环境整洁。
6.安全保卫工作组(1)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2)负责考场所在地及考场周围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及时疏散出场考生,禁止出场考生在楼道逗留;(4)负责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隐患;(5)负责引导工作人员车辆存放在指定区域,保证道路畅通。
三、报考资格及要求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规定》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19年宁夏高考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2.应、往届中职和职高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
(一)高职分类考试试点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对象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2 |
建筑工程监理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3 |
建筑经济管理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4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5 |
物业管理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6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7 |
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批录取招生专业
注: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分类考试试点专业录取后,按文化课统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对象 |
1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2 |
工程造价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3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4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5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6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7 |
材料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8 |
工业分析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9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0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1 |
建筑智能化工作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3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4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5 |
建筑室内设计(加试美术) |
三年 |
专科 |
中职、职高 |
五、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测试。
1.命题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统一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 考试科目分值
(1)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技能操作测试。
(2)专业知识测试包括建筑材料、识图构造、建筑结构、建筑施工等专业内容。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技能操作测试包括技能操作项目1《建筑工程识图》技能操作项目2《工程造价技能》或《建筑CAD技能》(两者任选一项);技能操作项目3《钢筋绑扎实操》。每项100分,共计300分。技能操作项目1和技能操作项目2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技能操作项目3分为13个批次进行,每批次25组、每组2人,测试时间为 20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
日期时间考试科目地点
3月23日9:00—10:30专业知识测试学院1#教学楼
3月23日14:30-17:00技能操作项目1《建筑工程识图》
技能操作项目2《工程造价技能》或《建筑CAD技能》(两者任选一项)学院1#教学楼(其中《建筑CAD技能》在学院图书馆机房测试)
3月24日8:30-18:30技能操作项目3《钢筋绑扎实操》学院实训中心实操场
六、体检要求
参加2019年宁夏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七、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3月15日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3月23—24日职业技能测试命题
3月23日上午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月23日下午职业技能测试:
技能操作项目1《建筑工程识图》
技能操作项目2《工程造价技能》或《建筑CAD技能》(两者任选一项)
3月24日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操作测试《钢筋绑扎实操》)
4月13-14日文化基础考试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按照 “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3.凡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举报电话:0951-2138689
九、本方案由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 编:750021
学院网址:http://www.nxjy.edu.cn/
联系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附件2: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
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一、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精凭
副组长:陈国梅 梁 旌 崔 阳
成 员:陈晓东 和志芳 王舜婕 张 勇 褚景平 李文虎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部门组成人员名单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晓东
2.考试考核工作组
组 长:和志芳
3.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王舜婕
4. 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张 勇
5. 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 长:褚景平
6.技术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李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