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10月8日—12日
地点: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06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进行资格复审的同学,请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高中毕业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中职毕业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退役军人: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高素质农民、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在岗群体、下岗失业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等: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提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非宁夏户籍的,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需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在宁工作生活的佐证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951-2138106 0951-2138701
注意事项:
1、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凡是外省入宁人员需提供绿色行程码、健康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报告,测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全程需佩戴口罩。
2、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