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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1-09-30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2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1〕22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高职扩招考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扩招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扩招考试工作重大事宜。

长:周学峰 马精凭

副组长:蒋向荣 梁 旌 陈国梅 崔 阳 张安军

员:张 勇 王固琴 王舜婕 褚景平 丑春晖 郝建忠

(二)领导小组下设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就处)、考试考核工作组(设在教务处)、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设在纪检监察室)、后勤保障工作组(设在后勤处)、安全保卫工作组(设在保卫处)和技术保障工作组(设在网管中心)。其具体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考试招生前期宣传工作;

2)负责考生资料收集、信息核对工作;

3)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4)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咨询问题;

5)负责协调工作方案与计划的落实。

2.考试考核工作组

1)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

3)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

4)负责阅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的统计;

5)负责试题传递、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3.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

1)负责考试及录取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监督检查;

3)负责选拔面试工作考官;

4)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投诉反映的问题;

5)负责招生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组

1)负责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和调运;

2)负责考试期间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

3)负责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

4)负责考试期间医疗保健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

5)负责搞好校园卫生,保证校园环境整洁。

5.安全保卫工作组

1)负责考试期间考生的“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

2)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3)负责考场所在地及考场周围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及时疏散出场考生,禁止出场考生在楼道逗留;

5)负责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隐患;

6)负责引导工作人员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保证道路畅通。

6.技术保障工作组

1)负责考试平台选择及使用,编制视频面试技术方案,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负责考场面试设备的布置及检测;

3)负责面试考场的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4)负责考场面试设备正常运行,按照考试要求安装所需软件;

5)负责考试期间网络的正常运行,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工作。

三、报考资格及要求

符合宁夏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21年宁夏扩招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四、招生专业

序号

拟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1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三年

2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440503

三年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1.命题:测试由学院统一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面试。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免于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可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申请免试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学院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由学院免试录取。

(五)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至10月17日

4.考试地点: 宁夏建院 腾讯会议会议室(会议号待定)

六、体检要求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进行体检身份核验,到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中医研究院体检中心5号楼2楼完成高考体检项目。

七、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0月8日-10月12日

考生到校资格审核

10月16日-10月17日

考试

10月 19日

公布录取名单

10月20日-10月21日

考生体检

10月25日

新生报到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按照 “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3.凡在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举报电话:0951—2138689。

九、本方案由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编:750021

学院网址:http://www.nxj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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